社会性的还是非社会性的?一种研究灵长类动物不公平厌恶的探索性方法

root 提交于 周五, 06/12/2026 - 00:47
不公平厌恶,即对不公平结果或过程的敏感性,自2003年以来已在非人灵长类中得到广泛研究。然而,相关发现仍存在争议,因为其中一些结果也可以由其他机制解释,例如挫折感或损失厌恶,即所谓的“个体对比”。以往针对非人动物的研究将不公平厌恶的定义限定在社会领域。本文提出,应区分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社会驱动型,其依赖于与另一只个体进行比较;另一种是个体基础型,其由自身付出努力与预期结果之间的不一致所引起。我们采用基于任务的方法学,同时操纵努力程度和奖励数量,以检验这些不同形式是否存在,并将其与个体对比区分开来。我们向7只Tonkean猕猴(Macaca tonkeana)和3只棕卷尾猴(Sapajus apella)呈现了低努力和高努力任务,并分别与低奖励和高奖励数量相联系。为检验个体基础型不公平厌恶是否存在,受试个体在个体阶段中单独接受测试。在部分试次中,它们因完成任务而获得的奖励低于其应得水平。为检验社会基础型不公平厌恶,两只个体在社会阶段执行相同任务,但在部分试次中,其中一只获得的奖励价值高于另一只。我们记录了其开始投入任务的潜伏期,作为不情愿程度的指标。在个体阶段中,猕猴在面对不公平奖励的任务时开始投入的速度更慢,这一模式与基于个体的公平预期相一致。相反,卷尾猴在这一情境下开始投入的速度更快,这表明它们的反应更可能受到个体对比效应的驱动。在社会性不公平情境中,这两个物种在面对不公平奖励的任务时均减缓了投入速度,这表明它们对社会基础型不公平存在厌恶。这些结果表明,此类方法学为研究不公平厌恶的非社会成分提供了一种途径。未来仍需在更大且更多样化的样本上开展研究,并结合严格的动机控制以及对任务与奖励之间联系理解的明确检验,以确认非人灵长类是否能够在独立于社会比较的情况下表现出不公平厌恶。

不公平厌恶,即对不公平结果或过程的敏感性,自2003年以来已在非人灵长类中得到广泛研究。然而,相关发现仍存在争议,因为其中一些结果可以由诸如挫折感或损失厌恶等替代机制来解释,即所谓的“个体对比”。以往针对非人动物的研究将不公平厌恶的定义限定在社会领域。在此,我们提出区分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社会驱动型,其依赖于与另一只个体的比较;另一种是个体基础型,由自身付出努力与预期结果之间的不一致所导致。采用一种基于任务的方法学,我们同时操纵了努力程度和奖励数量,以检验这些不同形式是否存在,并将其与个体对比区分开来。我们向7只通克猕猴(Macaca tonkeana)和3只棕卷尾猴(Sapajus apella)呈现了与低、高奖励数量相对应的低、高努力任务。

为了检验个体基础型不公平厌恶是否存在,受试个体在个体阶段中单独接受测试。在某些试次中,它们因所完成的任务而获得的奖励低于其应得水平。为了检验社会基础型不公平厌恶,两只个体在社会阶段中执行相同任务,但在某些试次中,其中一只获得了比另一只更高价值的奖励。我们记录了受试个体开始参与任务的潜伏期,作为其不情愿程度的指标。

在个体阶段中,猕猴在面对奖励不公平的任务时参与更慢,这一模式与一种基于个体的公平预期相一致。相比之下,卷尾猴在这一情境中参与得更快,这表明其反应更可能由个体对比效应所驱动。在社会性不公平情境中,这两种动物在面对奖励不公平的任务时都减慢了参与速度,这提示它们对社会基础型不公平存在厌恶。

这些结果表明,此类方法学为研究不公平厌恶的非社会成分提供了一种途径。未来仍需在更大且更多样化的样本上开展研究,并辅以严格的动机控制以及针对任务与奖励之间联系之理解的明确检验,以确认非人灵长类是否能够在独立于社会比较的情况下表现出不公平厌恶。


📄 原文链接: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64898/2026.06.10.731392v1?rs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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